《数字辽宁发展规划(2.0版)》提出,到2025年,数据要素市场化体系基本建立,重点行业数据库趋于完善,广泛开发数据应用产品。
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机制。研究建设大数据交易中心,探索建立数据交易过程中资产的交易流转、权属证明、权益保护等机制,构建市场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体系,建立数据资产等级制度和数据资产交易规则。
提升数据资源价值。深入推动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行动,更好释放数字化在实体经济各领域创新效能。支持构建重点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。发挥行业协会、商会作用,推动人工智能、可穿戴设备、车联网、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。
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。研究制定河南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,明确政务数据产权。构建大数据安全综合防御体系,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,加强对政务数据、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。
促进数据资源开放流通。完善“山东公共数据开放网”功能,创新公共数据开放服务模式。探索企业数据确权、流通、交易等制度规则,对绩效评价前列的“产业大脑”建设试点进行奖补。高水平建设山东省大数据交易中心,争取上海合作组织大数据合作中心、产业数据流通服务平台落户山东。加快培育一批数厂、数商、数据经纪人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,做大数据产品供应和数据交易服务市场。
到2025年底,形成数字基础设施领先、数据基础制度健全、数据资源体系完善、数据产品供给丰富、能力输出高效、生态体系良好的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浙江范式,助力打造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区。
《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实施方案》明确,到2023年底,省级数据交易场所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组建完成,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建立,数据要素市场整体框架基本形成,首批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赋能实体经济的示范应用场景打造完成。
到2024年底,数据要素产权、流通交易、收益分配、安全治理等制度体系搭建完成,更多成熟可复制的应用场景不断涌现,数据要素市场更加健全,10家以上数据要素引领型企业培育壮大,数据要素产业加速发展。
到2025年底,数据要素市场高效、规范、有序发展,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成效不断凸显,形成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湖北经验,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中部枢纽初步建成,湖北数据交易场所成为国家级或重要区域级数据交易场所。
建设数据要素交易市场,统一市场制度和交易规则。数据要素市场化。通过数据推动大湾区要素市场化,有效激发传统要素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价值。
数据流动带动要素市场化。推动数据要素合规高效、安全有序流通,建设互通的数据要素网络。整合粤港澳三地的网络、算力、存储、数据等资源,构建大湾区数据综合业务网,支持政府部门和企业开展数据可信流通交易。
《广西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总体工作方案》提出,2024年底前,探索出台一批涵盖数据产权、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、数据要素收益分配、数据要素治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,数据要素供给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,跨区域数据流通体系加快形成,面向东盟的数据跨境流动取得积极进展。
2025年底前,广西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,面向东盟的数据跨境流动国际标准制定取得实质性进展,数据可信流通、安全治理体系逐渐成熟完备,数据要素共享性、普惠性持续增强,初步形成依法规范、共同参与、各取所需、共享红利的发展模式。
来源:数据观察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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